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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届黑龙江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黑龙江省选拔赛的通知

2025-04-22

院属各单位及博士后:

根据《关于举办首届黑龙江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黑龙江省选拔赛的通知》(黑人社函[2025]107号)文件要求,我省即将举办首届黑龙江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黑龙江省选拔赛,现将具体通知要求转发给大家,请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报名、准备材料参加省赛。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省委、省政府人才工作部署,坚持以赛选才、以赛育才、以赛励才、以赛兴才,发挥博士后科研人员专业基础扎实、创新能力突出、跨学科协作能力强的优势,聚焦推动科研攻关、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解决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卡脖子技术难题,引育一批具有原创性、独创性、引领性的创新创业项目,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培养造就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队伍。

二、大赛主题

智汇龙江 博创未来

三、赛事安排

(一)比赛时间:20254月至7月。

(二)比赛项目:本次省赛设创新赛、创业赛、揭榜领题赛三个组别,每组各设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与机器人、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石油化工、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其他领域等7个赛道。各组可根据项目报名情况调整或取消个别赛道。

(三)参赛事项。参赛条件、参赛方式及赛事安排等事项,具体按照《首届黑龙江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黑龙江省选拔赛参赛条件》(附件1)和《首届黑龙江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黑龙江省选拔赛赛事安排》(附件2)执行。

揭榜领题赛需求征集、发布另行安排。

四、激励政策

(一)省赛各组每个赛道设金、银、铜奖各1项,优胜奖若干;金、银、铜奖颁发获奖证书、奖牌,优胜奖颁发获奖证书。省赛同时为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黑龙江省选拔赛,获得创新赛、创业赛金奖、银奖的参赛项目,直接推荐代表我省参加国赛。揭榜领题赛不受名额限制,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自愿报名参加国赛。比赛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二)获得省赛金奖(前3人)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破格晋升副高级职称,获得国赛金奖(前3人)、银奖(前2人)、铜奖(第1人)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破格晋升高一级职称,其中: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所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用,取得职称尚未聘用的可直接聘用至对应岗位最低等级,取得职称且已聘用的可晋升一个岗位等级(不含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职称和人事管理权限不在我省的,可按规定自行制定激励政策。

(三)获得国赛金、银、铜奖(第1人)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其获奖项目按规定程序分别优先给予当年省博士后特别资助(30万元)、面上一等资助(20万元)、面上二等资助(10万元)。上述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指以我省在站博士后身份报名参赛且当年省博士后资助评审结束前未出站人员,此前已获得我省博士后择优资助人员不再重复享受同类资助政策。

(四)获得国赛金奖(第1人)人员,可不占所在单位名额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推荐作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选,入选者发放一次性津贴2万元。

(五)获得国赛金、银、铜奖的黑龙江省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依托梯队组建3人及以上团队),在梯队择优资助中分别优先给予梯队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资金支持,按规定用于梯队人才培养和开展梯队工作。参赛团队成员均应为已备案的同一梯队人员,已获得资助的梯队5年内不再重复予以支持。

(六)对获奖项目所在驻省单位,优先按规定推荐申报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或科研工作站,新设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站分别按规定给予30万元、50万元建站经费支持。

(七)对积极组织参赛、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予以通报表扬;对成绩突出的设站单位,在年度省博士后择优资助中重点给予名额倾斜。

以上政策仅限本届省赛、国赛有效,同一项政策只能按规定就近就高享受一次。各地各部门和博士后所在单位应进一步挖掘政策潜力,按管理权限制定相应配套激励政策,加大对获奖项目和人员的支持力度,最大限度调动博士后参赛积极性。

五、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

(二)省赛组委会

省人社厅成立省赛组委会,负责统筹协调、综合决策和部署推动大赛宣传动员、组织协调、政策支持等重点工作,组委会主任由省人社厅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省赛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媒体宣传、政策落实、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工作人员担任。

(三)省赛评审委员会

省赛组委会根据大赛实际需要,邀请知名行业专家、创投孵化机构专家、法律和知识产权等有关人员组建省赛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选工作。省赛评审委员会对省赛组委会负责,并在省赛组委会指导监督下开展评审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组织参赛。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办好省赛的重大意义,严格落实创新发展、突出特色、务实节俭的办赛理念,精心谋划,认真组织,综合利用官网、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载体,多维度、深层次宣传大赛的宗旨、赛项、赛事、参赛要求以及激励政策等,广泛动员博士后个人和团队积极参赛,切实增强在国赛中争夺奖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压实责任,深入挖掘优质项目。发改、国资、科技、工信等部门(单位)要聚焦技术破题、科研攻关和成果转化,面向民营企业、国有企业、驻省央企以及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广泛征集需求,真正通过办赛解决难题、推动发展。博士后设站单位和博士后所在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重点选拔推荐创新引领性强、转化价值大、应用前景好、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质项目,引导博士后在大赛中展现能力水平、实现自身价值。

(三)协同联动,合力提升办赛质效。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上沟通和对下指导,提供从项目培育到赛前辅导的全链条支持,严格审核参赛资格,做好报名动员工作。为保证大赛期间各项工作顺利对接,请各主管部门、设站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材料预审、服务保障、媒体宣传等工作,并填写《首届黑龙江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联络员报名回执》(附件3),于47日前发送至院博管办指定电子邮箱。

(四)严格规范,按时报送有关材料。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准确把握大赛进度安排,申报材料要确保内容真实准确、格式规范统一。一是418日前完成预报名,各单位统一报送《首届黑龙江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创新赛、创业赛预报名汇总表》(附件4)。二是424日前完成张榜需求征集,申报揭榜领题赛的张榜单位需填写《首届黑龙江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揭榜领题赛)技术需求征集表》(附件5),按隶属关系由市(地)或中省直部门统一报送。三是531日前完成正式报名,申报创新赛、创业赛、揭榜领题赛的参赛对象分别填报《首届黑龙江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计划书》(附件6、附件7、附件8),以上材料均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本次大赛政策解释权归省人社厅所有。

省人社厅联系方式:

人: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单婷、李博奇

联系电话:0451-87130583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110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人:陈磊

联系电话:0451-86670890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68号省农科院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首届黑龙江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

2、首届黑龙江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赛事安排

3、首届黑龙江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联络员报名回执

4、首届黑龙江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创新赛、创业赛预报名汇总表

5、首届黑龙江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揭榜领题赛)技术需求征集表

6、首届黑龙江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创新赛)参赛项目计划书

7、首届黑龙江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创业赛)参赛项目计划书

8、首届黑龙江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揭榜领题赛)参赛项目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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